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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着或坚守

        ——由电影《定罪》所想到的

          发布时间:2016-04-07 10:45:22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美国电影《定罪》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高中辍学、没有工作、又要带两个小孩的单亲妈妈贝蒂在1983年眼睁睁看着背负谋杀与抢劫两项罪名的哥哥肯尼斯被判无期徒刑锒铛入狱,坚信哥哥是无辜的贝蒂在接下来的12年里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拿到法学学位。之后,贝蒂在1995年开始着手重新调查当年她哥哥的谋杀案,最后她以DNA证据并不确凿为理由证明她哥哥的清白,成功地挑战了之前的"有罪推定",而哥哥也在入狱服刑18年后于2001年3月重获自由。

            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故事。它既没有波澜壮阔的高潮起伏,亦没有扣人心弦的紧凑剧情,如果是为了看跌宕起伏的情节,这部影片不免会让人有所失望!类似通过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即使不看介绍,对剧情最终的走向与结局也能猜想出个大概!但这部影片却能紧紧抓住观众的注意力,与其中的角色一同感受,一同分担。让观众从冷酷无常的现实中,寻觅被隐匿的温柔,从扎实牢固的世俗里,感受人性亲情的波动!关于亲人之间那份深刻的感情,爱与信任,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体悟过无言的伤痛或无奈的现实!有些人转身离开,有些人黯然淡忘,有些人执着坚守!

            影片中的女主角在哥哥蒙冤入狱后,不顾家人的反对,义无反顾走上了替哥哥平反昭雪的道路,通过12年的不懈努力拿到法学学位,并最终证明了哥哥的清白,换来哥哥自由的下半生!

            在这漫长艰难,与整个固若金汤的法律体系和残酷现实作斗争的18年间,她又失去了多少?用她儿子的话是:“她浪费了自己的一生!”这个故事的结局终究是美好的,哥哥的确是被人诬陷,而她所在的社会,法律也不断完善,她所有的付出,最终换回让她满意的结局!

            这部影片让我想到了张艺谋导演的另外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我就是想要个说法。”是《秋菊打官司》当中秋菊那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经典台词,它代表着草根百姓法制意识的唤醒。主人公秋菊有着不屈不挠的意志,细看本片子的原型人物,其实两者都有异曲同工之处。故事的起点虽然差别很大,但都同样是以弱势身份走上困难重重的维权路开始的。《定罪》的切入点是肯尼被错判入监展开讲述,表达着个人与其社会背景在法律面前被一视同仁的重要性,客观地披露一个广泛存在的现实问题,犯罪的真相决定的不仅是定罪与否,还牵涉到整个法制和司法的严谨与公平公开公正。无论是村妇与村长的对薄公堂,还是律师与错误指控的漫长斗争,都上演着人性的至真至善与现实理性的重重冲突。

            这部影片同样还让我想到了赵作海案。当年被以故意杀人罪险些杀掉的赵作海在入狱11年后,随着被害人神奇的死而复生,公安机关也迅速侦破了无名尸体案,赵作海恍如梦境般的走出牢门并获得了国家赔偿。在该案中正是有罪推定的观念使得警方想当然将无名尸体当做失踪的赵振晌,又想当然的认为与赵振晌有仇的赵作海是杀人真凶,并将刑讯逼供视为撬开赵作海钢牙铁嘴的不二法门。以至使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检查机关在两次退卷后最终没有坚持意见,在DNA存疑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法院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法院认为,赵作海曾经在公安环节做了9次杀人的笔录,所以对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起诉内容照单全收,当庭否认了赵作海的无罪辩解。这样,“赵作海”案失去了最后一次纠错的机会。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曾对赵作海案进行反思:认为法院还是没有把住最后一道关口,是法院的纵容导致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致使赵作海在刑讯逼供下作了9次有罪供述。张院长的反思道出了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法院对于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未进行有力排除,很多时候仍然采信这种依靠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对于公安机关来说,通常也认为真正的犯罪分子不会主动交代罪行,没有一定的强制力量就无法迫其就范。而且由于破案任务上的压力,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刑讯逼供虽然会造成一些消极后果,但却有助于犯罪分子交待罪行,有助于破案,只要没有造成大的事故,只要法院不过分关注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利还是大于弊的。从法律上来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就造成犯罪嫌疑人在面对指控时无权保持沉默,也就给了侦控人员强制办案一定的法律空间。正是由于这一系列原因,导致了刑讯逼供的存在,也导致了冤案的发生。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坚守内心的一份良知,坚守无罪推定的理念,对非法取得的证据进行坚决排除,重证据轻口供,摒弃先入为主的传统思维方式,重视来自被告人一方的声音,真正把公检法之间的配合理解为制约上的配合,程序规范上的配合。守住最后一道防线,这或许能够使我们这个社会上的秋菊、赵作海、肯尼斯、贝蒂越来越少,使刑事审判从走形式、走程序的“过场”,真正变成控辩审三方针尖对麦芒,用法律、用事实决定被告人命运的战场,同时也将大大提升法院在国家机器中的地位。这或许也算《定罪》一片给我们的一些启示吧。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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