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我院法官助理、尤其是青年法官助理的职责,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从而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目的。我院在今年七月份出台了关于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划分的意见(试行)。法官助理除辅助主审法官办理一些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可根据主审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起草无疑要求法官助理们必须查阅诉讼材料、归纳、摘录证据、在法官指导下,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归纳案情,查阅相关法律依据等等,几乎参与走完所有审判流程,责任重大,作为我院法官助理的年轻一代,务必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完成好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
我院刑事审判庭刚入职的不到两年的青年助理法官李华明、张稳,进入角色很快,我院新型合议庭制度实行以来,两位年轻法官助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协助主审法官做好送达、通知、调解、文书校对等事务性、程序性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审理,撰写审理报告,起草裁判文书等。尤其是李华明同志,在协助周岩同志办理被告人张立等六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时,虚心求教、加班加点工作,完成了本案的绝大多数工作。还在判决后,针对前期取保候审后期被我们收监的1名被告人做了大量的判后答疑工作,该名被告人侦查期间即被取保候审,在我院审理期间,其当地社区矫正机构了解到其尚牵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明确回函其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我们依法对其判处了监禁刑,下达逮捕决定书收监执行。该被告被宣布逮捕后情绪非常激烈,李华明同志耐心细致,沉着冷静就被告人的两点疑问逐一解答,最后得到这名被告人对我院判决的认可,自愿伏法。宣判后本案6被告人无一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效果良好。最终使得这起包含有共同犯罪、主从犯、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律适用情节,处理结果有监禁刑、缓刑、单处罚金等多种刑罚方式的疑难复杂案件圆满审结。
新型合议庭制度给法官助理们提供更大的司法活动空间,从而把主审法官从繁杂琐碎的日常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更能集中精力思考案件如何处理,切实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理由相信随着新型合议庭制度的不断深入,在全国法院的不断推广,一定能助推我院的新一代青年法官助理们乘风破浪、奋勇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