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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最好的纪念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有感

          发布时间:2015-08-19 15:54:59


            邹碧华,上海高院副院长、司改办主任,法院司法改革最得力的干将,2014年12月10日,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中。消息传来,无数人为之扼腕叹息,全国法院亦掀起了学习邹碧华院长先进事迹的热潮。作为一名青年法院工作者,读完邹碧华前辈生平,心中澎湃、不能自已。

            “无论你走得多远,我的心总和你连在一起;无论黄昏的树影有多长,它总是和树根连在一起。”我想首先用诗人泰戈尔的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邹碧华前辈的敬意和哀思。他是改革浪潮中的奋楫者,是司法道路上的燃灯者,更是法治建设的布道者。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历经多次职务和角色转变,他却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生命太过匆忙的谢幕,世界只能静默地接受这句墓志铭成为他短短47载人生的注解;铿锵之音骤然沉默,却令法治大时代中崛起了一座新的精神地标。

            他是一位勇者。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十八届四中全会擂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鼙鼓;全国司法改革,上海市率先试点。邹碧华把自己绑在日夜疾驰的司改战车上,以一种单兵绝境的执着,敢啃“硬骨头”,勇于破“坚冰”,将司法进步作为自己不懈的追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65项措施中凝聚着他的心血;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下是他辛苦堆叠的基石。在这困难重重的司改道路上,有多少方案规划需要数据支撑,有多少部门人员需要沟通疏导,有多少冷嘲热讽需要一人面对,有多少酸甜苦辣需要自己独品。而邹碧华法官却只留给我们一个淡然坚定的背影: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是一位智者。学必求其心得,业必贵其专精。他的书房是名副其实的书之海洋,他的家里常常深夜还亮着读书的灯光。他曾四个月内批复106封群众来信,也曾一夜时间赶制出200余页的报告文稿。他创设出《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写出了被业界广为传颂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他是博士院长,是首席审判专家,他头顶着无数耀眼的光环,然而退去铅华,返璞归真,他告诉我们,他只是比别人多花一些时间在理论思考上罢了,没什么特别的。智者之智不在于对现实的抱怨,而在于从现状中挖掘出自己能够实现价值的地方。我未曾有幸做他的学生,聆听他传道授业解惑;却有幸成为他的同行,一起同行,与有荣焉;我不能像他的亲人一样时时回想起他的坦率直爽,眉宇风气,却有幸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感受到了同为法律人理想信念的共鸣。

            他更是一位仁者。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所以,有了这位既善解法律又善解人意的法官,有了这位请律师坐下来的法官,有了这位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中的法官。法律条文是冷静的、不动声色的一双眼,但司法却是温暖的、亲和敦厚的一双手。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像邹碧华法官这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对生命、对人格、对尊严、对情感的尊重,才有助于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

            古说“燃灯者”,是为圣贤,是用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气魄驱散黑暗,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担当坚守一方。历史如同一条不断进入黑暗隧道的路,当一切陷入黑暗之时,必然会有仁人志士越众而出,身先士卒,以摧枯拉朽的勇气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推动历史的车轮前行,驶向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光明。邹碧华法官之于我们,之于充满艰难险阻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就是这样一个人。社会很大,个人很小,而我身为一名法院系统的新兵和小兵,更是沧海之粟,牛之一毫。然而读完邹碧华前辈的生平,我的胸中燃起了一团火。那是名为法治梦的火。理想不分级别,信仰没有职称,小兵也有大梦想,那不仅仅是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我希望我能够像邹碧华前辈一样,有一颗赤子之心,有夜以继日的勤奋、永不停歇的步伐,有事不避难的担当和义无反顾的坦荡。我希望在当事人的目光里,我是坚定而有力量的。我的力量不是指我这45公斤的身体可以产生多少牛顿的力,而是我对法律职业的热爱,我日渐成熟的工作思路,我缜密活跃的思维对当事人的体恤,还有我坚定的对法治建设的信念,和我孜孜以求的对法官职业的情怀。

            纪伯伦曾说:“每个冬天的心里,都有个颤动的春天;每个夜幕的后面,都有个微笑的黎明在等候。”邹碧华法官,一个让法律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我想,他或许正在前方,等候着司法改革春天里那个微笑的黎明。

            而这,就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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