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官,我们找到郭某的债主啦!”申请被执行人张某激动的说道,“现在郭某准备起诉他的债主了,可是案件不能在咱法院立案,那边执行回来的钱能给我们吗?”
“具体情况你给我说说……”执行员高鹏松说。
欠薪许久 账户无钱 案件终本
张某等6名工人在被执行人郭某承包的项目从事劳务工作,项目完工后,张某等6人劳动报酬一直没有结清,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张某等人将郭某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向张某等6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共计1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推脱拒不支付,张某等人无奈先后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鹏松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郭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但并未发现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高鹏松对郭某多次传唤,郭某均非常配合,但同时多次表示:自己也是天天追账追不到,债主们连面都不见,加之,最近工程特别不好干,确实没有钱可还。在穷尽了执行措施后,法院依法对郭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案件终本前,高鹏松向张某等人释明相关情况,并把双方再次约到一起。郭某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并无意间透漏某工程的刘某还欠他几百万帐没结,也找不到人。
“郭老板,只要能还钱,我们帮你找人!高警官,你做个证,我们同意案件先终本。”张某等几个工人有了新盼头。
转变思路 溯之源头 喜提薪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张某等几个工人的帮助下,郭某顺利找到刘某,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高鹏松听说郭某准备走诉讼程序讨要工程款,便引导郭某利用“诉前保全+诉讼程序”固定财产,并第一时间与涉案法院联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郭某能够胜诉,希望对方法院尽快将案件款移交到我院。
后郭某在该起诉讼案件中胜诉,并由审判法院第一时间将保全到的款项移交到我院。至此,几经周折,张某等人终于如数收到劳务费,案件圆满执结!
案件“终本”,法院就不管了?
“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案件“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