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你们费心替我儿子追回了赔偿款,这么热的天,还专门把钱给俺送过来,辛苦了,辛苦了……”7月20日,申请执行人的父亲张某某从执行干警李伟、李小东手中接到200425元赔偿款时,眼里饱含泪水,激动地说道。
2019年5月10日,郭某雇张某房楼顶隔热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焊接管断裂张某从施工架上摔下,造成头部重伤。随后张某被送到正阳县人民医院、驻马店中心医院治疗,后经鉴定,张某头部损伤评定为七级伤残。事发后,张某亲属与郭某涉及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等各项损失未协商成功,同年12月,张某即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费等费用。经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张某433496.18元,除去首次垫付的107900元外,还需赔偿张某325596元。
判决生效后,今年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当时正值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感染,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郭某并和其谈话,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郭某夫妇均以自己背负大量外债,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赔偿。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票和电话传唤被执行人,郭某既不到庭又不主动履行,执行干警遂对被执行人郭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尽管做了很大努力,但成效并不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的妻子却偏执地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就有义务兑现判决内容,至于被执行人有没有履行能力,她不得管,她只要钱,要求执行干警立即执行,兑现案款分文不少。
执行工作既需要被执行人的配合,也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理解、配合。然而,该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的妻子多次无理滞留法院,三番五次到执行局情绪激动,还扬言要将已是植物人的申请人张某遗弃在法院。执行干警全面介绍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多次向其解释、沟通,交待执行不能风险,稳控其情绪,无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控制,还是对被执行人的心理攻坚都是千方百计积极应对,没有半点懈怠,只是目前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足以供执行的财产才导致本案的执行情况不理想,也明确向张某妻子宣传了滞留哄闹法院的后果,但张某妻子不听劝阻,并到省高院上访,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
虽然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夫妇轮番采取传唤、询问、搜查、拘留及财产调查等强制执行组合拳,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声称没钱无力赔偿。为化解矛盾,尽快让申请人拿到赔偿款进行后期颅骨修补手术治疗,执行干警联合被执行人郭某所在的村委干部共同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在寒冻镇杨庄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执行干警数次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对抗情绪趋于缓和,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做郭某夫妇的工作,执行干警告知郭某张某已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轮椅行动,张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和这笔钱对张某的重要性,同时也向其耐心释法,讲述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解释,郭某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挣钱分期偿还。有了一丝希望,就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努力,这就是执行干警执着追求的执行信念。执行干警李伟、李小东继续做双方的工作,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经执行干警悉心劝导,细心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被执行人郭某通过贷款以及向亲朋好友借款筹集了20余万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除郭某先前垫付的费用外,被执行人郭某夫妇一次性赔偿张某20.425万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张某自愿放弃,双方均同意。至此,该案终于达到了令双方满意的效果。
张某父亲张某某今年已71周岁,母亲韩某69周岁,张某与妻子黄某共育有1个4周岁的女儿。倒了顶梁柱的张家其家人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个原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由于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住偏远乡村,自身是七级伤残,坐在轮椅上,妻子也拖着病身,既要照看张某,又要伺弄庄稼,出行困难。7月20日,承办干警主动到申请人张某家中,亲自将赔偿款交到其手中,张某的父亲接到该笔赔偿款时,激动万分。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案件是否执行到位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关乎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正阳法院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优化便民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减少群众“诉累、执累”,对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因此各类涉民生案件得以较好执行,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