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他怀着美好的理想,投身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愿望,从部队这所大学校来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担任了司法警察。15年来,他从基础做起,从细小工作做起,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实践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曾三次荣立三等功、先后多次被省院、中院、郑州铁路局授予优秀法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他从事的提押被告、执行死刑、送达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民事案件执行等工作中无一差错,在法警的岗位上创出一个又一个佳绩,2004年,被破格提拔为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审判各项工作离不开司法警察的审判辅助作用,司法警察为法院这片开放、包容、创新、和谐为特征的沃土的发展提供着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刘伟同志即是众多优秀司法警察中的杰出代表。他以其忠诚的爱民情怀、对法警事业的满腔热爱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在司法警察的岗位上无私地付出着自己的青春与汗水。
根植执法理念,苦练业务本领
刘伟同志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深入学习并灌输执法为民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讲政治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坚持系统学习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警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到能背会用,特别是对法警的职责熟记于心,对各项禁令和规定应用于行,确保在执法中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为了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全面提高队员的业务技能,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郑铁中院法警支队每年都制定出详细的训练计划,确定重点训练项目,并制订了具体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法警的训练模式。
每年年初,法警支队均要进行封闭式训练,对长跑、队列、擒拿格斗、押解、枪械、实弹射击等专业体能、技能强化训练。将司法警察九项职责按规定程序进行逐项学习和岗位演练,对每项职责的履行都在操作上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训练中,刘伟同志作为副支队长带头严训,率先垂范,带领全体法警发扬“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苦练巧练,在训练中,为使每一个动作规范准确,有时反复练习十几次,达到准确规范,他和其他警员头顶火辣辣的太阳,警服湿了一次又一次,皮肤由白到红、由红到黑,仍坚持训练。他雷厉风行,敢打硬拼的工作作风,迎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经过他的严格训练和带头垂范,警队先后在全省、铁路局的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严格公正执法,展示司法威严
身为副支队长,在积极协助支队支处理好支队中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每次出警,他总是身先士卒,冲在一线。出警前,详细了解执行警务的时间、地点、执行警务的种类、需携带的武器和警械具,做到心中有数,并逐一检查装具和相关法律文书携带情况,时刻注重展示司法威严。同志们评价他有“三个在前”。一是日常工作走在前。凡是押解、看管、值庭、参加执行活动,他都积极参加,走在前面。二是各种情况想在前。每次警务活动,他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讲评。三是突发事件处置在前。被告人、当事人在庭审中思想情况复杂,庭审中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由于他时刻处于一线岗位,每次意外和突发事件都有他的身影。正是由于他的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一丝不苟,抓好每一道工作环节的落实,从警以来,我院从未发生过脱逃或影响庭审安全等事件。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是他的工作信念。2006年我院审理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也很大,被告人众多且情绪不稳定。当日,包括最高法、最高检领导、路局领导、被告人家属近200人参加旁听。为了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他协助支队长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组织实施警力调配、值庭押解、安全检查以及庭外警卫等工作。对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实行定位定岗,责任到人。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措施到位,确保了这次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庭审期间他始终站立在法庭内以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两天庭审结束后,刘伟却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原来早在开庭前几日他就已身患重感冒,发烧40多度,但为了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当任务终于圆满完成后,他疲惫的身躯终于支持不住病魔的煎熬而倒在了医院的病床上。
不畏劳苦,任劳任怨,认真履行法警职责是他的一贯作风。由于郑铁中院原管辖范围涉及多个省市,因此长途押解、赴外地送达时有发生,为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他经常是一方面保持高度的警惕心理看管被告人,切实防范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自残、行凶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办案,用实际行动感化被告人,对许多案件的突破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有一次他与同事赴襄樊农村送达,冒着大雨走了几十里的山路终于将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不顾旅途的疲惫第二天一早刚下了返程的火车又立即投入到当天的值庭工作中。
法警的工作与被告人、当事人及家属和参加旁听人员的联系是分不开的。在面对各种情绪激动或对法院审理工作有抵触情绪的被告人及其家属,他总是耐心细致地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文明执法,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庭审结束后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不满,想欧打被告人,刘伟立即制止受害人家属,但是其仍然故意无理取闹,狠狠地向刘伟的腿上踢了一脚,他强忍住疼痛告知被告人家属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平息了被告人家属心中的怒气,维护了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担任法警以来,他先后出警2000余次,看管犯罪被告人800余人次,执行长途押解任务16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200余次,值庭600余次,执行和参与执行死刑80余次,没有发生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
清正廉洁为官,脚踏实地做人
自从当法警之后,由于接触的人员广泛,其中不乏有人就案件问题找刘伟说情、请客送礼,他每次总是一一予以回绝。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名法警,他更注重严格要求自己,对自己“约法三章”:一是管好自己的嘴,不吃当事的饭;二是管好自己的手,不拿当事人的东西;三是管好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地方。从警十几年来,他从没有接受过当事人及律师的吃请、送礼和高消费,也没有因亲朋好友等原因为被告人和当事人说情。
十五年的风霜雪雨,锻造了刘伟同志坚韧刚强、奋进向上的意志,十五载历经磨砺,铸就了他不畏艰险、知难而进的品格。他凭着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与其他同志一同为郑铁中院的司法警察队伍创造了一系列的辉煌战绩,赢得了普遍的认可和赞誉,无愧于镌刻在警徽上的忠诚。近年来,他所在法警支队多次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单位、优秀法警支队、严打整治斗争先进警队,被郑州铁路局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被郑州铁路局荣记集体功。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刘伟同志对自己更是高标准、严要求,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以崇高理想和实际行动奏响一曲“自强不息、青春无悔”的警魂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