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韶磐诉武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7:17:5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武洋洋:
本院受理原告闫韶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081民初700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电话:18939111066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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