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吕海龙 崔丽霞)8月3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与禹州市税务局签订税务司法协作备忘录,决定建立税务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成立禹州市税务司法协作中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作,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偷逃税”问题。
禹州市税务司法协作中心设在禹州市税务局,主要负责涉税事项的事前法律指导、事中的审核把关,以及已诉适用调解案件的诉前调解、事后的问责规范。对于已立案的税务行政争议案件,禹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且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更为适宜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向禹州市税务司法协作中心出具委托调解函,由该中心指派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对于涉税案件的调解结果,如果属于税务管理部门责任导致的执法过错,该中心将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把存在的问题及执法风险通知责任部门,要求做好整改。
除了涉税案件诉调对接之外,双方还将在司法执行、企业破产处置、涉税审判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按照要求,税务机关应积极协助法院依法开展涉税案件审理、涉税刑事案件审理、涉税破产案件审理,以及涉税执行财产查找、涉税行政案件和解、涉税速裁等工作;法院将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成立涉税行政案件审判合议庭,妥善办理涉税强制执行案件,依法打击偷税逃税行为。
为确保工作成效,双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沟通反馈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工作交流,切实解决对接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