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周六,新桥法庭庭长刘亚东接到程某的电话,“刘庭长你好,我是程某,我有确切的消息,张某现在在苏州,他的三辆货车均在苏州跑运输呢......”。下午3时许,刘庭长带领干警祝东风、崔帅,赶赴苏州强制执行。
申请人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永城市人民法院新桥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偿还调解协议,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张某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永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完成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次拨打被执行人张某电话,均无法联系。
晚上10时许,刘庭长一行赶到苏州吴江区执行现场,见到被执行人张某,向张某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张某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
晚上12时许,执行干警在劝说及释法说明无果后,刘庭长一行完成了对被执行人张某在吴江区两辆半挂牵引车的司法扣押。
24日凌晨1时许,刘庭长一行赶到莘塔区,成功扣押张某第三辆半挂牵引车。
24日下午2时许,三辆被扣押的半挂牵引车被成功转移到永城法院指定地点封存,为后续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做准备,为申请执行人尽早实现债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