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现场勘查、确认,结果也让我们心服口服。”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对河南新郑法院法官潘龙峰的办案方式给予了高度认可。
法官不光只是“坐堂问案”,为全面了解案情,确保司法公正,更是会下堂调查,直观了解现场情况,为后续公正判决、有效调解双方矛盾打下良好基础。近年来,新郑法院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全面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将公正司法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0年4月,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房屋及其周边土地租给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并约定合同届满时,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将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有物品恢复原貌交还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新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并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及其周边土地进行鉴定。
新郑法院观音寺人民法庭庭长潘龙峰承办该案后为了解具体情况,查明事实,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潘龙峰组织当事人到涉案现场,就《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及其周边土地的情况进行具体勘察。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就案件相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勘察时充分了解和听取当事人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拍照佐证。潘龙峰现场制作勘验笔录,经双方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后,顺利完成现场勘验工作,为后续公正判决、有效调解双方矛盾打下良好基础。
新郑法院法官不仅坐堂问案,还会下堂查看,减少群众跑累。
厨房污水从下水管溢出,粪水从马桶倒灌室内,甚至还漫到客厅、卧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返水。近日,新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韩冰通过现场勘查,当场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返水造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让原本剑拔弩张、互不退让的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商量,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2022年4、5月期间,新郑龙湖镇某小区业主王某厨房内数次返水造成房屋的门套、衣柜板、洗碗机等设施浸泡、损坏,造成财产损失,王某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王某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诉请赔偿经济损失1.9万余元。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韩冰承办该案后,考虑到双方是业主与管理公司的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可避免要经常打交道,韩冰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涉案房屋实地查看、勘验,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起初,双方态度激烈、分歧较大。韩冰找来专业的装修人士,具体就赔偿明细进行调解。一边耐心安抚各方情绪,消除隔阂,一边释法析理,从诉讼风险、小区和谐、换位思考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权衡利弊、相互让步,妥善处理双方关系。最终在韩冰多次不懈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赔偿协议,物业公司赔偿王某1.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