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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铁中院到罗山县法院调研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06 08:27:05


        1月4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一行到罗山县法院专题调研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啸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信阳中院、罗山法院分别介绍了近年来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罗山县法院拍摄的环保主题公益微电影《鸟的天堂2绿水青山人常在》。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司法协作机制,集中管辖改革中焦点、难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宋炉安强调,本次调研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全面了解淮河干流及大别山生态功能区10个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奠定基础。我们要担负起服务保障辖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任,深刻领会集中管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以最积极的姿态、最扎实的行动,扎实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宋炉安指出,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主动加强法院之间的联系,对案件立案、移交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在环境资源案件受理、审理、执行、信访等方面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共同推动环资审判工作上台阶。

        二是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效能。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以府院联动为纽带,建立健全司法部门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工作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有序衔接、有效配合,在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上精准发力。

        三是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要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把案件质量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生命线,努力把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办成精品,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同时,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环资案件审理中,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四是加强环资审判工作的调研、创新和探索。要在办好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拓展环资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司法建议,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将司法智慧贡献到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治理当中。

        五是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要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组团队、配人员,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人力保障;要把能力提升作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根本,通过典型案例教学培训、开展系统交流,进一步强化审判团队建设,努力提升环境司法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业务过硬、求实创新的专业队伍。

        会后,宋炉安一行实地参观了淮河流域罗山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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