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院法官的新老更替,特别是近年来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和严峻的信访形势及社会舆论压力,对法官的身体和心理都是一种极大地考验。一大批青年法官怀着对法律的忠诚、对公正的信仰和对人民的热爱进入法院,为法院的法官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为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负面的典型案例被新闻媒体曝光,法官的思想素质、审判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法院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如何在短时间内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尽快适应法院审判工作成了值得我们深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与大家共勉,并期望能够对青年法官的学习有所帮助。
一、学习的意义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打击、保护、调节、监督、教育等重要职能,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过程中发挥着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官承担着处理、决断社会各种纷争的历史重任,是扞卫文明和传播文明的使者,公平正义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法官的能力水平和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时刻忠于职守,忠于党和人民的利益,更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广博的学识,敏捷的思维,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因而,法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才能适应法官的职业要求。随着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法院的整体形象、法官对个案的裁判越来越成为社会民众日益关注的焦点。面对新形势,法官不仅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要通过不断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法官的新要求。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因为经常与最基层的人民群众联系,如果不能深入基层,了解、体会人民群众的疾苦,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很难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人民群众满意。只有不断学习群众语言,汲取群众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才能提高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学习的内容
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从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民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教育。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司法,增强在纷繁复杂情况下判断是非、明辩真伪的能力,增强法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要加强宗旨教育和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要加强形势与任务教育。通过组织形势报告会、参观学习等形式,使法官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念,坚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信念,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要从业务能力上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法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知与评价,影响到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和提升。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对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业务能力低下,不仅会在办案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造成案件质量无法保证,从而损害法院整体形象,也会得不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由衷的尊重。一要培养案件预判能力。即在接手案件时,要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争议焦点、调解可能性及信访信号等要有初步的预判。二要培养庭审能力。即在庭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庭审规范,正确引导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适当总结争议焦点,让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提交相关证据,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维持庭审秩序方面,要根据庭审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如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以维护正常的庭审秩序及法律的庄重严肃性。对庭审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如当事人突发疾病、晕倒等,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果断作出合理的处置。三要培养调解能力。即在案件出现可能调解的机会时,要及时准确的把握时机,运用各种调解技巧方法如耐心倾听法、先褒后贬法、亲情感化法、分头调解法、亲朋劝说法等。在调解过程中,也要增强我们的沟通能力,特别是和基层群众的语言、肢体沟通能力,如在说案件前先拉拉家常,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先用倒杯水、递根烟等方法让其冷静,也可以采取拍肩膀、开玩笑等方式转移注意力。四要培养文书制作能力。从文书结构到用语措辞、从证据分析到辩证说理等都要规范、完整、准确、严密。
第三,在作风上要加强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学习。要充分发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敢吃苦、能吃苦、能干事、干好事的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怕艰难困苦,敢于迎难而上,不讲排场、条件、职级、待遇等,用实际行动践行“让我来、我能干”的勇于奉献的精神。在办案中,要牢记手中审判权的神圣性,坚决杜绝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坚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决不能因为自己的贪腐行为玷污审判权,损害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学习的渠道
俗话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学习的渠道在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点点滴滴。首先要从书本上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作为一名法官,如果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掌握,恐怕很难胜任自己的工作。所以要在工作中,不断从书本上汲取营养,从枯燥的法条中领悟。除了掌握基本的法律条文外,还要经常浏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这样才能在审判案件过程中正确适用法律。另外,要在工作空隙抽出时间对报刊、杂志、经典书目等进行阅读,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学术研究动态,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深层次法理。其次,要善于找师、勇于拜师。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法院的资深法官是法院的宝贵财富,也是青年法官身边最好的老师。西峡法院正在开展的“以师带徒”活动正是青年法官向老师学习的良好契机,青年法官要紧紧抓住此良机,认真寻找良师益友,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第三,要深入基层,向群众学习。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司法工作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方面我们经常要与人民群众联系,另一方面我们审判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以我们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中,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缺陷、工作存在的不足,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法来审判,从而让我们的审判工作最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理解。如今年四月南阳市中院开展的“青年法官下基层活动”、西峡法院开展的“一村一法官”,都是为青年法官提供了一个个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平台,让青年法官们在活动中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通过深入了解农村、农民的生活,来达到学习的目的,从而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第四,从工作中的细微点滴处学习。社会不断发展,审判工作也随着人民群众的要求而不断推进,各种新的工作制度、规范、标准陆续出台,这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消化、吸收。如我院开展的文书、卷宗评查、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表面看是为了查找不足,但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我们的文书、卷宗和庭审活动,提高我们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最终来提高我院整体的工作水平。可能近期我们的问题多了点,受的批评多了点,但如果我们虚心接受,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改正,形成严格规范的制度,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工作水平将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学习的转化
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最终指导实践。青年法官的学习,最终的目的是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所以,无论从何种渠道、学到什么内容,最终实践才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学习成果转化的过程。青年法官要勇于学习,也要敢于实践,通过审判实践,我们才能知道我们哪里薄弱,然后在那里加强。如我院在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一方面是学习的渠道,通过观摩,学习他人在庭审中的优秀的部分,发现他人的不足,然后自己在审判过程中加以发扬或改进;另一方面也是学习成果转化的过程,即通过自己的庭审,来检验自己在学习之后哪些问题没有得到改进、哪些是新出现的问题,然后进行总结、交流,找到解决的办法,从而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另外,还可以通过制作一份裁判文书、调解一起案件、接待一位信访人等活动,来检验自己的文书制作、调解和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此类活动让自己的能力在学习中提高,在转化中完善。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需要持之以恒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需要勤奋和潜心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习是需要实践的。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讲学习,精法律,办好案;讲政治,顾大局,促和谐;讲正气,倡清廉、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