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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县法院对近年来受理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增多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14-08-26 08:05:33


        2012年至2014年8月息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滥伐林木案件39件56人。其中2012年该院共受理滥伐林木案11件15人;2013年共受理滥伐林木案上升至14件17人;2014年截止8月底共受理滥伐林木案14件24人,与2013年同期受理案件10件,上升25% 。这类案件有如下特点:

        一、辖区滥伐林木犯罪主体多为农村户籍人员,且文化教育程度偏低。在这56名涉案人员中,高中文化程度3人、初中文化25人,而小学文化和文盲共28人,占50%。

        二、滥伐林木的主体大部分是收购林木的所谓“木材老板”,有部分是自己种植林木的农民。审理的56人中,除个别被告人无证砍伐自种的树木外,其余都是无证砍伐收购树木而犯罪的,占82%。

        三、管理者和执法者宣传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基层法院应适当的深入基层,在案件的多发地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案说法,教育民众。其次是加大惩处力度。结合个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等情况,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不仅要在经济上予以惩处,还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以达到威慑犯罪的目的。第三要加强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如与林业主管部门携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普及资源有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知识,提高公民爱林护林意识和共建美好和谐生态家园的责任意识。第四是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老百姓在植树造林的同时,也能得到切实的预期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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