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大量增加,由此也带来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数量的增加。但现实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存在着申请执行标的额高、执行款物到位率低等问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切实得到法律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财产部分的执行就其性质而言,是民事债权债务的强制履行,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执结率低,债权完全满足率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于被执行主体经济状况差,被执行人在一定刑期内无收入来源,没有履行能力等原因,导致案件执行难度大。
二是申请人在申请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时,一旦法院按正常法律程序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到财产时,申请人有时不能够理智接受,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向法院施压,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案件中,极易引发信访问题。
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的国情结合实际,解决附带民事诉讼执行难,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帮助民众树立起理性的法治理念,使其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法院的功能定位。其次,要依靠政府,建立健全对弱势群体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难很大程度上在于被执行人大都为低收入群体,缺少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仍然难以完全执行到位。如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被告人赔偿不能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予以适当国家补偿,能从根本上解决附带民事诉讼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