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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模风采录】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记西工法院执行干警季雪松

        发布时间:2021-03-24 14:25:55


          季雪松,男,1977年11月22日出生,西工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每年平均办理执行案件300余起,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秉公办案,在执行工作上倾注了满腔热忱。以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本质。

        大家好,我叫季雪松,平时大家都叫我老季。大家之所以叫我老季,是因为我2003年进入执行队伍后便没有挪过窝,一干就是18年。

        有时候我自己也很感慨,人生有几个18年,有什么信念让我铆在执行一线?近几天我结合这次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扪心自问了一下,我觉得是这两个方面在支撑着我。一个是领导信任,另一个是申请人焦虑的眼神和感激的言语。也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一直促使我把责任心放在首位,为法律负责,用真诚之心对待当事人,为当事人负责,以执行人的职业规范约束自己,为自己负责。

        18年来,我自己究竟办了多少件执行案件,我自己也记不清。记忆中,既办过3千万标的大案,也办过只有几百元的小案。在这些办理这些案件中,我没有没什么经验可说,只是永远遵循“让当事人相信法律,让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温度”这一理念,依法办案,用行动感染当事人、温暖当事人。

        有一个案件虽过去多年,却清晰如昨。

        刘某是洛宁县人,技校毕业后在洛阳市打工制作广告牌。2015年春天,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造成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其父被这突然而至的灾难吓呆了,其母长期卧病在床,这下,刘家的顶梁柱倒了,一家人陷入了困境。更令刘某寒心的是,出事后刘某打工的店家老板孙某却人间蒸发了。无奈之下,刘父将家里唯一的一头耕牛卖了,拿着卖牛的钱走上诉讼之路。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不见踪影,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我承办了这个案件。看着老人无助的眼神,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此案“啃”下来。

        为了寻找孙某,我先后3次到其洛宁家中才打听到其现在西小屯附近居住,我就与申请人一起在此区域寻找孙某。西小屯附近租住户多,经几番逐户寻找也没找到,案件陷入了“死胡同”。终于有一天,申请人提供消息说孙某已回到村里,但在何处不详。时值酷署,我只有在村口守株待兔,从中午守至下午,仍没见被执行人现身,我仍不甘心,就在附近吃了碗凉皮,买了张凉席铺地上继续蹲守。直到晚上7点多发现孙某从村口出来,终于成功将其拘留。怎料老赖就是老赖,被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我就从他人个人信息上线索,了解到孙某的女儿在西安一私立高校上学,学费高昂,于是我认定其肯定具备履行能力。遂将材料备齐,来到拘留所,告之准备以拒执罪进行移送,在法律的威慑力下,老赖终于服软了,极不情愿地将16万元现金拿了出来。

        刘老汉拿到现金后,激动得泪流满面。但我的心中却五味杂陈,一边是有种成就感,一边又有内疚之感,毕竟,公正来的有点晚。

        2018年,我承办了一个执行案件给我感触也很深。被执行人是外地来洛在七一路农贸市场卖菜商户,申请人是新安县在洛打工的中年人。申请人在给被执行人干活时摔伤了腰,生效判决赔付申请人25万元。可是,被执行人只是一个小商贩,家在外地农村,没有资产,双方达成每月支付申请人2-3千元的协议。但2020年的疫情,造成被执行人无法继续做生意,没有收入中断了给付申请人的款项。去年下半年,我找到被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的难处后,帮助他申请了“保险救助”8万元。被执行人看到我是真心在帮他们解决问题,就相尽了一切办法,东借西凑把剩下的歀项支付给了申请人。案件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感激不尽。

        学习,是我18年来一直坚持的一个习惯,也是我工作之余的最好的一种“消遣”方式,每次外出办案和空闲时间,我都利用手机学习法律知识。我下载了法律软件,订阅法客帝国等多个公众号,从中汲取涉及执行的法律营养,工作中也受益匪浅。

        一次,庭里召开庭务会,会商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被执行人是一个公司,但是通过查询,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公司也是人去楼空。我发现该公司是一人公司,根据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可以追加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被执行人。追加后,果不其然,该被执行人名下有大额存款,一招结案。

        18年来,我辛苦,但更多的是收获。失去的是岁月的流失,得到的是对执行的情有独钟,能听到来自申请人的发自肺腑的感谢,是我这18年来最开心的事儿。

        责任编辑:西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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