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永丽,女,34岁,中共党员,许昌中院扫黑办成员,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多年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始终保持脚踏实地、勤勉敬业、甘于奉献、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获得院“嘉奖”“文明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4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6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评为“许昌市最美志愿者”,2019年所撰写的2篇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案例二等奖、三等奖,2020年因扫黑工作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
坚定理想信念
该同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铭记党的宗旨,牢记党的义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业绩突出
2016年以来,该同志办理、参与办理了600多起案件,所办案件均无瑕疵、无错案,均未受到当事人投诉和信访。该同志还致力于青少年普法教育等工作,多次到许昌市、辖区学校及帮扶村为在校学生、留守儿童上法治课,受益师生上万人。牵头对许昌中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改造,为青少年走进法院开辟了新渠道。2018年以来,撰写了11篇调研文章发表于《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许昌审判》上,2篇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例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案例二等奖、三等奖。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逐年增多的现象,该同志积极撰写司法建议书发往教育局,对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审理过的涉及校园周边安全的刑事、民事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撰写5000余字的调研报告,为省、市法院谋划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据实可靠的资料。2020年,该同志放弃周末节假日,加班加点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撰写的柴长安等52人涉黑案新闻稿件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学习强国平台、省法院豫法阳光、许昌政法公众号多次采用许昌法院稿件,确保了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严守廉洁纪律
该同志牢固树立纪律底线意识,不断提升个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法治底线和工作生活底线,坚决不触碰纪律的红线,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和讲原则,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