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7月1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东方今报等媒体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新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生通报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2件50人,审结12件50人,其中,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件19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件31人。经审判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分子4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重刑率达28.6 %,平均审理期限47天,判决罚金共计45.8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采取多项措施,周密组织安排,加强司法宣传,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链接: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