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3起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安阳日报、安阳晚报、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安阳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采访活动。
安阳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崔永清在通报中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始终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积极的态度加大诉权保护力度。截止11月20日,全市法院共收行政案件1130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857件,二审行政案件273件;审结行政案件898件,其中,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65件,二审行政案件233件,结案率为80%。始终坚持严格的审查标准,以公正的裁判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全市法院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安阳市人民政府作出[2010]43号《安阳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2014年安阳中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案件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通过努力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得以全面开展。10月16日,王韶方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上诉人某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某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行政处罚案中,该分局局长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加强对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等审理力度,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83件,占全部结案数31.5%。
崔永清副庭长介绍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和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安阳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对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实施异地管辖,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全市九个基层法院分成三组,每组三个基层法院实行“推磨式”交叉管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异地管辖案件524件,中院受理以鹤壁市政府为被告案件6件,已全部审结。安阳法院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积极宣传,编印了《安阳行政审判参考》(异地管辖专辑)总结经验。
积极推进司法建议和案例指导工作,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互动平台。建立司法建议制度,对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对在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具有指导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整理和宣传。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30多件。
会上,崔永清副庭长通报了3起行政审判工作典型案例并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