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色活动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开封市中院民三庭庭长宋自学主持,民三庭副庭长王荟向媒体记者发布了全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色工作情况。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针对妇女、在校学生和幼儿的重大恶性伤害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省法院的统一部署,8月10日至11月10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色活动”,针对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尤其是对侵犯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这次活动的范围包括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儿童妇女优先保护;对涉及老年妇女生活困难的赡养案件,依法适用先予执行。
同时,全市法院还将推行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专项调研,完善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学校等协作联动机制等措施,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