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诉被申请人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一案,原公告【人民法院报总第7905期,2019年12月19日(G93)】确定的现场勘验日期为2020年2月27,因疫情原因推迟至2020年3月23日上午9:00;原确定的听证会日期为2020年3月9,因疫情原因推迟至2020年4月3日上午9:00在本院司法技术科公开对该案评估结果进行听证,自领取该案报告书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交视为你放弃该项权利,本案依法缺席办理评估相关事宜。(注:本公告所确定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特此补充说明。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