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1年从部队营长转业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副庭长。
十三年了,我一直扎根基层农村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00余件,每天审理看似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但是这些“小案”处理的好坏却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在我看来,案件没有大小,每一件纠纷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所以,时常告诫自己:办每一个案件都要百分百的投入,就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作为法官,一个微笑、一杯热茶就能温暖当事人的心,就能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要甘于奉献,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在审理原告熊小爱诉郑友新离婚纠纷中,原、被告二人到法庭说话一直似有隐瞒,在我反复调解做思想工作的情况下,二人终于说出实情,问题的症结在于他们的孩子(19岁)与他们二人矛盾地处很大,导致儿子与父母的对立情绪激化,以致他们孩子自己放火把自己的房子点火烧了,于是原、被告二人互相埋怨职责对方没教育好孩子,才闹离婚。了解到这一隐情后,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不属于离婚案件中的抚养监护范围,但是该案看似是原、被告二人的矛盾,实际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孩子与父母的矛盾,如何化解孩子与父母的矛盾是解决问题的核心。于是我把他们的儿子和他们儿子的女朋友一起通知到法庭,深入谈心,找出问题,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化解了孩子与父母的矛盾,原、被告的矛盾自然解决,一家人又恢复了和睦,最后,原告握着我的手,满含热泪的说“叶法官,是你救了我们一家,我真是我家的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