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情侣自谈相识,男婚女嫁是人生大事,本以为尘埃落定,双方缔结“百年之好”。谁知才一年,两人矛盾频发,导致“分道扬镳”。“彩礼”“三金”退不退、退多少成了双方矛盾焦点。6月27日,孙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田孝鹤巧妙对当事人进行疏导,最终女方王某委托代理人当庭退还了男方李某三金,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李某和王某系自由恋爱,在交谈期间,李某给付王某彩礼和“三金”。后两人在交往的过程中发生矛盾,李某遂提出解除婚约。婚约解除后,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返还礼金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详细了解双方相识及生活情况后,承办法官田孝鹤本着能调则调、和谐友善的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辅以“劝、批、谈、教”的调解模式,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当事人逐步敞开心扉。在调解过程中,王某及家人坚持认为,婚约是男方解除的,按照农村风俗,谁解除婚约,谁承担损失,为何还要女方退还彩礼。承办法官田孝鹤耐心告知王某及家人,依照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认为双方以往存在友好的基础,劝导双方应顾念往日情分,即使无法共同生活,也应该好聚好散,只有双方各让一步,才能避免继续互相伤害……最终,在法官的谆谆善诱下,双方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本案的成功调解、当场履行,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多途径寻求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避免了启动执行程序的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