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是我的撤诉申请书”。6月7日早上,在台前县人民法院速裁合同法官王刚的指导下,原告曹某当场签字,将撤诉申请递交法院。一件劳务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义务,原告撤回对其起诉,不仅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也最大程度的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悉,该案在5月31日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并与原、被告联系,了解到原告承认欠被告工资款但对欠款数额有异议,于是承办法官协调原、被告到法院见面调解,在法官沟通协调下,双方明确诉讼标的,被告李某当场结付曹某工资款,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调撤工作取得了“进门诉讼,出门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同时人民群众通过该案件提升了司法参与感,增强了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满意度,也增强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