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职的领导、同志们:
当前,桐柏法院正在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心所指、警心所系、民心所向,是一次政治大考、忠诚大考、廉洁大考、风纪大考,是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提升公正为民司法水平、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的良好契机。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历史机遇,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确保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进一步提振桐柏法院干警精气神、树立桐柏司法新形象。现将桐柏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向各位通报如下:
3月份以来,我院根据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日程安排,挂图作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领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通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和警示教育来筑牢我院干警忠诚担当的思想根基。开展学习教育以来,桐柏县人民法院队伍政治素质、廉洁意识明显提升,司法作风明显改善,立案、信访等窗口单位服务更加规范,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2021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三率一期”核心指标与2020同期相比呈现“两升两降”,实现年度工作的良好开局。
当前我院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要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方式来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为更好的确保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在此,我们向各位退休、辞职、调出干警发出三点倡议:
一、严格遵守离任回避规章制度
根据《法官法》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
1.法官、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法官、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根据离职从业限制规定。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二、遵守防止干预过问司法活动“三个规定”
切实做到不利用原工作关系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办理;不接受熟人、亲友、同学、战友等各方请托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不打听和泄露审判机关办案工作秘密;不利用曾经在法院工作的资源,为亲属、朋友等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及评估、拍卖、鉴定等中介机构牵线搭桥,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环境;不充当诉讼掮客,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形象,防范司法腐败。
三、及时举报线索,做教育整顿的监督者
一要着眼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聚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二要充分发挥监督震慑力,自我监督的同时也监督他人,运用微信、电话、信箱等媒介举报已知线索,维护法院队伍健康,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离职的领导、同志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一场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希望我们所有的离职干警乘着此次教育整顿的强劲东风,坚定信念、提振精神、崇尚法治,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展现出一支强劲有力的法院铁军,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桐柏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