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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当“群主” 隔空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9-01 08:40:35


        “鞠法官,我已收到2500元案款,没想到足不出户一天就把事解决了,谢谢你们!”      

        随着一声微信的叮咚声,睢阳区法院毛堌堆法庭庭长鞠洪涛的手机屏幕上“跳”出来一条感谢消息。发消息的人是一起借贷纠纷中的原告胡某。8月30日下午,鞠洪涛法官通过建立微信群聊的方式,立案当天便成功化解这起纠纷,胡某顺利拿到2500元的案款,激动之余,发来上面这条微信消息向法官表示感谢。

        在该案中,被告陈某拖欠原告胡某借款和货款2500元,多次催要未果,胡某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向睢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毛堌堆法庭受理案件后,一直未能与陈某取得联系。通过多方查找,最终通过村委会干部获取到陈某的一个手机号码。然而,电话依然是空号。于是,鞠洪涛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手机号添加陈某微信,没过多久,添加申请便意外获得通过。鞠洪涛开门见山表明身份,在确定对方是陈某本人后,在微信中就这起借贷纠纷作了进一步沟通。

        受疫情影响,远在山东的陈某与胡某均不能按时参加庭审。怎样做才能既解决问题,又方便当事人呢?考虑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经沟通双方也有协商解决的意愿,为方便当事人,减轻其诉累,鞠洪涛决定借助微信群聊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于是,便建立了一个微信群,由其本人做群主,在核实双方身份后,将胡某和陈某拉进群,在微信群中开展调解工作。

        在鞠洪涛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群内就案件事实和解决方案进行深入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鞠洪涛按照双方意见制作调解协议后发到微信群里,双方进行确认后,陈某主动通过微信转账偿还了胡某2500元。

        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案件在鞠洪涛法官“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下得以调解成功,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让执法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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