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敏,社旗县陌陂人,曾经是一个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通过案件的执行,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执行法官的人文关怀。事隔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现在我听说河南省高院开展了“讲述身边感到的法院故事”活动,现在我要说或社旗县人民法院吴志浩法官和那400元的过年钱的事儿。
那是2005年的时候,我和丈夫因生意做赔而债台高筑,也因此成了“被执行人”,无奈之下,我们夫妻举家外出务工。期间通过亲戚得知法院一直在寻找我们夫妻俩。当时家庭极度困难,没有能力偿债,我们只能选择“逃避”。2006年年底我们把务工收入偿还了追要最紧的债权人,但沈某那一笔法院正在执行的欠款没有偿还。快过年的时候我从南方回来了,那天雨雪交加、寒风刺骨,我来到县运管所去领取我出租房屋的租金时被告知全年的租金2400元已被法院扣留,我深感震惊和意外,顿时陷入了困境,因为我是准备用这笔租金过年且为孩子交学费的,借钱已经不可能了。这个年怎么过呢?一筹莫展之际,我忽发奇想,能不能见一见执行法官?求他手下留情,给我撇下几百元好过年?但我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一年多来,我一直在躲避着法院,现在找上门去,说不定钱没撇下,自己还会被拘留。我究竟该怎么办呢?万般无奈之下,最后我还是决定去一趟法院碰碰运气。通过运管所,我得知执行法官叫吴志浩,怀着忐忑的心情,我敲开了他办公室的门。吴法官威严中透着和蔼,在我作了自我介绍后,他给我递来一杯热茶。我向他述说了这几年家庭所遭受的种种困难,他耐心地倾听着。最后我嗫嚅着说:“能不能从扣留的租金中撇下400元让我过去这个年?”吴法官紧锁了眉头。随后他拨打了沈某的电话,让他马上过来。我夫妇俩和沈某本来是多年相交的朋友,因为借款的事而“对簿公堂”渐成陌路。见到沈某后,我向他表达了多年以来的歉意。在吴法官的主持下,我和沈某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扣留的这笔租金法院提取2000元由沈某领取,剩余的400元由我从运管所领走;本案下余的款项我保证在两年内还清。没想到会出现这样圆满的结局,为了这个案件,法官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对于我这样一个看似“逃避执行”的人,执行法官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和宽容。他们没有简单粗暴地强制执行,没有尖刻的语言,更没有对我采取拘留措施,并最终为我们全家撇下400元过年,他以法律的名义,给了我最大的人文关怀,体恤了我的特殊需求,照顾了我的基本生活。握着吴法官的手,我热泪盈眶,“谢谢你,吴法官!”此时虽然天寒地冻,但我感觉无比的温暖,我分明体味到了法律的温情。
两年后我还清了沈某的欠款。时至今日,我依然感谢吴法官,那并不算多的400元,让我们一家过了一个温馨祥和的新年,也让我们度过了一个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