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打赢这场防卫战,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证据交换与质证、在线开庭或调解、接受送达等诉讼活动。
3.因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诉群众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自觉接受登记、劝返,积极到医疗机构就医,相关诉讼事项可以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延期等方式办理。
4.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延期。
5.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确需见面的,请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6.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
7.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8.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申诉信访需求,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
9.请随时关注陕州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