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我有幸以原信阳县人民法院选招第三名的总成绩进入法院,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二职业。当时的我豪情万丈,激情澎湃,想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充满自信。但毕竟业务素质不高,更谈不上司法经验。同年底,我被通知到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进行专业培训,即考取专业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每年集中两个月时间,统一培训。课程涵盖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等十多部法律专业课。
经过两年培训,我刻苦不懈地学完了上述课程,逐门考试及格,于1998年春获得了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法律专业证书,由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兼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总校校长的任建新签署专业证书。
据了解,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从1985年1月29日正式创办,到2001年7月5日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前后办学17年,考试录取大专学历生13期,毕业189162人,这些毕业生人数,相当于法院系统现有人员30万的三分之二。
我们这一批新招人员,文化水平较高,加上两年的专业培训,绝大多数人毕业后成为各级法院的业务骨干,相当一部分的已经走上各级法院的领导岗位。
当年培训在信阳陆军学院八一招待所、鸡公山干训学校进行,一年两次,每次一个月,学员们在一块边学习,边交流办案经验,大家既幼稚,又有成熟味,相处关系融洽,这段弥足珍贵的上学历史,对于提高我们的专业素质、办案能力,推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值得包括我在内的学员追忆并载入个人史册,见证了我国法治辉煌,是一段我值得铭记的幸福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