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积极推行“三零”举措,对司法公开工作亮点进一步提升,优化司法软环境,汇聚打动人心的司法公信力。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实现“零距离”服务。公开案件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公开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公开裁判的依据和理由,尽可能扩大公开依法能够公开、应当公开的司法信息,树立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增进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创造和利用好多元化司法公开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审判执行案件的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等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案情;建立健全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时沟通机制,提高调和结案率;依法公开委托评估、拍卖的相关信息,杜绝暗箱操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参加庭审和执行,现场监督和了解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重大执行案件均应当邀请社会各界监督了解。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与群众呼声“零对接”。 对当事人诉求不怠慢,通过来电来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案件审判执行后回访、问卷调查、窗口满意度评价、随案监督卡等渠道获取群众的评价信息。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案件的审执,力求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结案不了的,对主办人员进行问责,连续两次被问责的,调换工作岗位。对信访上访的,落实专人负责接待和答复,力求件件有落实。
改进工作作风,对官僚衙门作风实行“零容忍”。 铁腕整肃工作作风,紧盯工作纪律问题抓工作效率提升,通过明查暗访,对庸懒散、消极怠工、组织纪律散漫的行为等工作不力、作风不良的行为,采取通报、曝光形式,给予批评和教育,提高办案效率;紧盯问题抓整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整治接受当事人宴请、接受礼财、公车私用、工作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汝南县法院通过推行““三零”举措、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在社会各界的综合评价中,汝南县法院的工作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