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被告也因这次调解冰释前嫌。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本案所争议的1.41亩土地原由被告承包耕种,2015年村内调整土地,将该块土地划拨给了原告承包耕种,原告在这块土地上播种小麦并撒上化肥后去安阳看病。被告趁原告没在家便强行将原告所播种的小麦犁掉,在这块土地上重新种植。原告回家发现后便与被告发生了纠纷。二人的纠纷经过该村委会协调未果,被告继续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后原告取得了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返还其土地,并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立案后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
承办法官聂建杰接到案件后,随即去该村了解情况,并进行了实地勘验。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土地,若判决恐执行难度较大,于是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原被告都存在抵触情绪。承办法官聂建杰多次到原、被告家中走访,对双方当事人悉心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于2020年10月1日前将1.41亩土地归还原告。原告也放弃了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求。
领到调解书后,原、被告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这场长达五年之久的恩怨,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