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也因这次调解冰释前嫌。领到调解书后,原、被告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经营饲料生意,被告何某是养殖户。2015年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饲料用于养殖,被告许诺原告等养殖的鸡卖掉后再将饲料款给原告,但是当年被告所养殖的鸡得了病,被告没有赚到钱,欠原告的饲料款7285元一直拖欠至今。于是原告将被告诉上了法庭,请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7285元。立案后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
承办聂法官接到案件后,随即组织了原被告双方调解,由于该欠款拖欠有五年之久,期间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原被告都存在抵触情绪。承办聂法官多次对原、被告悉心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6000元,剩余的1285元原告自愿放弃。
承办聂法官将调解书送到原、被告手中后,被告当场通过微信将6000元支付给了原告,这场长达五年之久的恩怨,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