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平,淇滨区大赉店法庭庭长,2004年2月进入淇滨区法院工作。入职十余年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先后在大河涧法庭、钜桥法庭、大赉店法庭工作,十八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始终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淇滨区“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鹤壁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自2018年到大赉店法庭担任庭长以来,王振平年均办案700件,结案率均在93%以上,较好地完成了所辖区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无论案件大小,他都能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真情打动人,以法理说服人,耐心细致判后答疑,做到案结事了。
在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中,原、被告于2004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自此被告随原告姓,并与原告夫妇共同生活。双方开始相处比较融洽,后随着被告结婚生子,家庭成员的增多,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被告离家。面对如此“特殊”的家务事,考虑到原告夫妻俩居住在农村,且已经六十多岁,已丧失劳动能力,为了让老两口老有所依,王振平对双方分别作调解工作,极力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对立的情绪得到缓和,念及多年的父子情,原、被告均主动作出让步,达成了和解,一个完整的家庭关系得以延续下去。
2021年5月,王振平又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原被告系同村,因为双方之间过往的经济纠纷,被告将其10亩田地承包给原告耕种,并以承包费折抵债务,被告认为债务已偿还完毕,遂要求被告归还土地,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王振平受理该案件后,意识到双方又系同村邻居,如果不能彻底化解纠纷,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并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王振平先是到该村进行走访调查并对涉案田地进行勘验测量,然后又从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矛盾激化对双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分析和劝导,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补偿被告经济损失2000元,被告将原告的田地予以归还。
王振平扎根法庭十余年,始终坚守在审判办案第一线,与全庭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深刻内涵,用真诚去调解每一个案件,用对生活的达观态度去感染当事人。他专注办案业务,坚持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调解技能、积累调解经验,从不放松学习,是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调解高手,更是当事人心目中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