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隆重表彰了2021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淇滨区法院陈慧同志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陈慧,女,现任淇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005年到淇滨区法院工作,先后荣获“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个人三等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以来,她主动担当,承办了许多大案、难案。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带领全庭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不断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严惩黑恶犯罪分子。近年来,共审理涉黑案件7起30人,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8起49人,审理保护伞案件2起。其审理的涉黑恶案件受到了政法部门和上级法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张某某等人涉黑案件、董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先后被省高院作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在全省予以公布。
一直以来,淇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持续保持对涉黄、涉赌、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辖区良好司法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