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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淇滨区法院:府院联动见成效 平等保护获好评

          发布时间:2021-01-19 15:36:20


            淇滨区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推行府院联动机制,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1月18日,该院钜桥法庭在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6月,该院受理了原告鹤壁某建筑公司与被告西安某园林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鹤壁某建筑公司申请冻结了被告西安某园林公司的银行账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西安某园林公司支付原告鹤壁某建筑公司工程款36.7万余元,后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此外,钜桥法庭还了解到原告鹤壁某建筑公司尚欠涉案工程农民工部分工资,认为仅处理案件工程款,不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虽案能结,但却事不了,仍然存在社会矛盾突发的风险。鉴于此情况,钜桥法庭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主动与涉案工程所在地政府即钜桥镇政府进行对接,并积极与原告某建筑公司和被告西安某园林公司沟通。后经多方努力,最终达成协议,确定由被告西安某园林公司将案件工程款直接汇入钜桥镇政府财政账户,由钜桥镇政府负责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具体发放。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府院联动机制成果的具体体现,不仅成功化解了涉案企业间的矛盾,受到涉案企业的称赞,同时依法及时维护了辖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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