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 定分止争
案 情 简 介
2022年7月13日,朱某骑行自行车将李某撞倒,后方的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因躲闪不及,又碰撞到李某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一直未谈妥,李某的家人一纸诉状将朱某及王某告上法庭。
各 执 己 见
受理案件后,华龙区法院孟迎春法官先对王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部分予以调解,而被告朱某长期未外出务工,基本没有什么收入,短时间内拿不出原告所请求的16万元赔偿款,原告家属对于赔偿数额也不让步,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倾 力 调 解
孟迎春法官采取“以真心化人心”的处理方式,将原、被告双方分开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疏导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现场支付
“疫情这几年大家日子都不容易,孟庭长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我们同意让步。”死者李某的儿子说。“感谢你们家属的谅解,感谢孟庭长一直不懈努力的调解,我马上就去贷款。”被告朱某激动地表示。
12月20日,双方来到华龙区法院,朱某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至此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真 心 为 民
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仅夺走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也摧毁了一个幸福家庭,通过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孟迎春法官坚持不懈的沟通与调解,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受害方最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