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启动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标签”制度
开启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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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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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加挂绿标签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过承办法官高效化解,及时结案并解封了被告企业的账户,极大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案件详情】
原告濮阳市某建材公司与河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过网上立案,称被告欠其提供的砂浆货款189万余元一直延迟付款,原告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立案人员审查该案时发现,原被告均为企业,便将该案标注为涉营商环境案件,通过繁简分流系统案件迅速流转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分到民事审判庭后,承办人韩清蓉法官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当天签收,并当天标记“绿标签”。在查明案件及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人认为调解最有利于双方企业的利益,遂多次联系和组织原被告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依法释明。承办人拿出多个调解方案,在经过多次修改确认后,双方企业达成一致意见,签字确认了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在调解结案当天,原告解封了被告公司名下的账户和房产,促使被告企业承建的项目得以复工。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同时启动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标签”制度,打造涉企案件“调、立、审、执”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在疫情形势下平稳过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