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忘我工作是法官的行为准则,廉洁自律,一心为民是法官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官的最高荣誉。
多年来,她总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忘我地工作,累计结案一千五百余件,连年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一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9年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她带领的刑事审判庭2007年被评为和谐调解先进单位、2009年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
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良好的政治素质是搞好审判工作的方向,过硬的业务素质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基于此种认识, 她带领刑庭全体同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坚持每星期抽出一定的时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理论的经典着作及在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政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判业务。从而培养每个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造就工作中敢打硬仗,勇于吃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思想品质。同时,从抓业务、抓素质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对《刑法》、《刑诉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学习,同时还采用自己评比观摩庭、评选好的法律文书等形式来互相学习。过硬的队伍,创造了较好的业绩,所有的案件均能按时公开判决,没有超期案。辛勤的劳动换来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和赞许。去年以来,刑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224件,她个人结案94件,无发还、改判现象,在今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
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对刑附民案件的调解方式及方法进行积极探索,采用庭前调、庭上调、庭下调和当面调、背靠背调解的方法,使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危害,促使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争取被害人谅解,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从而调解了一批批刑附民案件,调解率达96%。
心底无私 秉公办案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其工作强度在全院是有目共睹的,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她每天的工作日程总是排的满满的,白天调查,开庭办案、晚上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她对自己有一个工作标准,那就是:“白天审结的案子、法律文书不过夜”。为了案件的及时审结、牺牲节假日是常有的事,在同志们的眼里,刘艳丽是个“工作狂”,她虽身患胃下垂、胆囊炎、眼玻璃体浑浊,但从未因身体不适而影响工作。今年3月份,在准备开庭时,由于眼玻璃体浑浊病发,引起头晕、恶心,但她硬是没吱声,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后,便走向了审判庭,刘艳丽常说:“当法官就不要怕吃苦,怕吃苦就不要做法官”。
打防结合 标本兼治
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成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心”,她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未成年人审判经验的同时,还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所在的泌阳市人民法院有关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积极开展对未成年犯及缓管免人员的回访考察和帮助教育工作,积极运行“未成年犯及缓管免人员的回访考察网络”,筹备成立了以“少年审判”和“预防犯罪”为主题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心”,对以判决的未成年犯和缓管免人员全部建立了档案,通过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原因、特点和危害的图片展示,揭示现阶段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宣传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和措施,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一身正气 廉洁奉公
久在法院工作,审理的案件数不胜数,有些当事人想用金钱的诱惑,使法律的天平倾斜,但在刘艳丽面前都要“碰钉”,为了案件想到刘艳丽家里坐坐,简直是不可能的,这是外界对他的评价,“生人叫不开门,熟人难进门,家里不说案,有事庭里谈”。这是她为自己定下的一条规矩。去年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被告家属为了让法院减轻量刑,送去1000元现金及项链、戒指等物品,想让从轻处理,第二天就被退回,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最后案件进行了公正的判决,当被告接到判决书后,又送给了她也件“礼物”,是一面锦旗,上书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几年来她共拒收礼品、现金就达两万余元。难怪当事人送的牌匾上写着“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等字样。
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是无视法律,而不公正的判决是毁坏法律”。
刘艳丽同志用这句名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时告诫自己秉公办案,维护法律的尊严。多年来,刘艳丽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自已无私无畏的胸怀,坚强不屈的意志,点点滴滴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