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信阳市平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平桥法院六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如福为新获任同志颁发任命书。
潘涛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洁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素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谢婷婷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新凤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媚同志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副庭长
本次新任命人员面向国徽,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作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新任职人员表示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司法能力,严于己身,做到公平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准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认同感,为平桥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