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最高人民法院”,这是3月2日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之后的又一大动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两会前夕成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彰显了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花季少年受到不法侵害,着实让人痛心。据最高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案件、人数之多让人触目惊心,而这其中还不乏未成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本该是绽放青春光彩的未成年人,为何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其中原因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能力低,这就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留下了空隙。另一方面,家庭缺乏监管、缺乏教育,没有及时了解孩子的内心,导致未成年人屡屡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这就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不再受到不法侵害。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就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法律上,必须严管严查,有一起查处一起,对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罚;在教育上,落实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的责任,家长要有针对性的对孩子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社会上,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鼓励居民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只有多管齐下、多方施策,打出“组合拳”,才能为未成年人织密法治篱笆,让他们在阳光和雨露的滋润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