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房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恶势力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梁园区法院快审快结,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安宁,受到广大群众称赞。
公诉书显示,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张某房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王某方、王某鹏、孙某彬等多人形成黑团伙,分工明确,手段恶劣,有专人负责总指挥,有专人物色饮酒驾驶人,有专人驾驶车辆,有专人乘坐车辆配合,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酒驾司机10起,向郑某等10名被害人索要共计46100元。该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的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犯罪团伙“碰瓷”敲诈之所以屡试成功,主要是利用酒驾司机顾忌酒驾法律后果,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有针对性的敲诈。梁园区法院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均属违法行为,酒后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及时识破类似敲诈行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效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当日庭审现场程序规范,有条不紊,8名罪犯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今后,梁园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正确适用法律,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充分体现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该案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