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使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9起危险驾驶案和1起放火案,从送达起诉书副本到当庭宣判仅用2个小时。
送达起诉书副本时,该院告知10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诉讼权利,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后,确定适用速裁程序,当即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重点宣读了起诉书犯罪事实、指控部分和量刑建议,法官在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接受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判决。经过2个小时,10起案件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且不上诉。
这是洛龙区法院首批适用速裁程序进行集中审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易刑事案件,是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细审、实现有限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大大提高了审理效率。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速裁程序的使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刑事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