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的一些道路,右转车道也允许直行。那么该车道的行车方式不外乎有二:一是遇直行放行(绿色)信号灯时,直行的直行、右转的右转,彼此不赌、畅通无阻;二是遇直行禁行(红色)信号灯时,如果车道里有需要直行的车辆,那么会因为直行车辆停下等候放行而导致右转车辆无法继续通行。
右转车道一般不设置右转禁行(红色)信号灯(个别除外),然而就因为在该车道允许直行,就让本可以正常通行的右转车辆无法通行,还要和直行车辆一起等候放行,甚至出现一辆直行车辆后有十几辆右转车辆等候通行,后边的右转车辆嘀咕抱怨或者按喇叭、前头的直行车辆似乎也会不好意思。这个现象似乎不美,但细细想来,是谁有错?常言道,大路朝天各行一边,本来右转车道的车在优哉游哉行驶,突然,前方直行车道的车辆发现右转车道允许直行猛地变道到右转车道,轻者会落一句不是,重则引发交通事故。可见,各行其道甚是必要。应该说,设计的初衷是避免直行车道挤、右转车道空的情况,但话又说回来,在二种利益相当的情况下,以影响一种利益去实现另一种利益,整体效果似乎没有改进,这样的设计总不会尽善尽美。对右转车道允许直行是否可借鉴“左转车道在限定时间内允许直行”的做法,也许也是一种选择。制度虽小,但依附于法;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制度的设计应当细细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