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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重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10-14 13:28:13


           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中,因物质利益分配不均、闪婚等各方面的原因,致使家庭矛盾出现后,没有正确的疏导化解途径,婚姻家庭矛盾激化,问题突出。婚姻家庭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日积月累,很多事实和道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律往往难以为当事人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因此调解是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手段。近期高新区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调解,耐心劝导,化解矛盾,成功调解结案了一批婚姻家庭案件,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李某因被告宋某嗜赌成性,怠于承担家庭责任,致使双方感情淡化,矛盾突出。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根源后,多次通知被告宋某到庭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使被告宋某决心摒除自己的不良嗜好,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重归于好。

            在审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等三人本是一家人,在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后,由于涉及拆迁补偿等多方面的因素,致使原告孙某起诉被告张某以及自己的两个孩子要求对位于自己产权上的房屋进行分割。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异常激烈,庭外也是仇深似海,双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差一点变成刑事纠纷,主审法官在审理这起案件过程中,对每个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导,审理期间主持调解十余次,可谓是用心良苦,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也使矛盾最终得以化解。

            同样是在一起因离婚后抚养关系产生的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本已经对自己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又因抚养关系方面的问题诉至法院,对孩子来说更是一种二次伤害,本案在移送至审判庭后,主审法官就立即通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主持调解,使本案在立案后10天内就以调解的形式结案,达到了良好的家庭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过法院的审判职能运用,重视调解,化解矛盾,构建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建立社区的和谐与稳定,从而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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