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居民刘大爷和老伴来到洛阳高新区法院,两位老人激动的把写着“一心为民,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感谢法院法官公正执法,帮其解决矛盾。
七十多岁的刘大爷和老伴独自生活,几个孩子都在外工作。老两口有小区门面房两间,分别出租给了小商户,双方约定租期12个月,从2013年3月1日起至2014年3月1日止,租金每月3000元,另交租房押金3000元。租期届满时,双方因下一年的续租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租赁方因此也未腾房。刘大爷将商户告到了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刘大爷老两口孩子都不在身边,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主要生活来源就靠这些租金。并且双方矛盾激烈,情绪激动,如果处理不妥,很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矛盾纠纷,便决定以调解解决为主,法官分别给刘大爷和另一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在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后,找出了双方的矛盾焦点,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矛盾化解,被告按期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