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执行法官这么快就把房子给我要回来了,真是辛苦你们了,谢谢!”7月22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70多岁的白大娘不停地向执行法官们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案起因于2013年,当时白大娘因年龄较大购房时不宜办理按揭贷款合同手续,故与自己的侄女白某菊协商后,以侄女的名义办理按揭购买了开封市龙亭区某小区房产一套,并将该房产登记在侄女的名下。几年后,白大娘为了尽快还清房产按揭贷款,请求侄女白某菊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侄女却一反常态,说房产属于自己。白大娘愤然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房产为自己所有并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
在审理过程中上,龙亭区人民法院查明了白某菊非法侵占白大娘房产的事实,故依法判决该涉案房产归白大娘所有。随后,白某菊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但在二审中白某菊并未能提交出新的证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白某菊仍拒不配合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白大娘,无奈之下的白大娘于2018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白某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但白某菊对此视而不见,一直辩解称房屋是白大娘的女儿欠钱抵账给自己的,拒不承认非法侵占白大娘的房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白某菊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但白某菊依然不为所动,明确表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7月22日,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申请执行人白大娘办理了房地产转移登记相关手续。该案至此圆满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