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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拒不退还面积差价 法院强执维护购房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9-07-17 15:52:18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经常出现超期交房、房屋质量有问题、不退面积差价等违约情形。购房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要有维权意识。7月15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成功执结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将8996元房屋面积差价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7月,开封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吴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置业有限公司将开发的位于龙亭区某小区一套89.16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给吴某,每平方米单价为4498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以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双方按照合同购房销售价格多退少补。

            合同签订后,吴某向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合同约定房价款,该置业有限公司向吴某交付了房屋。2018年4月,经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书认定该涉案房屋实际面积为87.16平方米,面积减少了2平方米。随后多次向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讨要多交的购房款无果的情况下,吴某向龙亭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某房屋差价款8996元。判决生效后,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原告房屋差价款,无奈之下的吴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劝诫该公司切不可因小失大,影响公司信誉,损害公司形象。但是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仍不以为然,意图“将不作为进行到底”。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开封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信息进行查询,查询到该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有大量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强制划扣8996元到法院执行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吴某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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