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考县法院利用司法拘留措施威慑拒执人,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金某与兰考县某商贸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被告兰考县某公司应向原告金某支付租金13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兰考县某商贸公司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金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公司负责人满口答应会按要求还款。然而几天过去了,该公司负责人不仅未还款意愿,而且还拒接电话。于是,执行干警驱车至被执行公司所在商场,将公司负责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告知该公司负责人行为属于逃避执行,若继续“执迷不悟”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被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被执行人王某不敢再“任性”,立即对所欠租金作出了偿还计划,并用名下汽车做担保,双方达成和解。
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兰考县法院将审判执行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互融合,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为民初心,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