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8年,杨某(女)与张某经媒人介绍相识,按照农村风俗双方见了面。见面当天张某给付杨某彩礼10200元,此后,张某另外给付杨某5000元,作为订婚礼金。在订婚后的一年里,张某多次与杨某联系,表达结婚意愿,并向杨某求婚。但杨某表示自己没有与张某共同生活的意愿,与张某也没有共同语言。鉴于杨某不愿意结婚,张某提出让杨某返还彩礼,被杨某拒绝,故张某诉至兰考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杨某返还彩礼。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由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杨某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没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杨某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也找不到杨某其人,且其家属也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去到杨某家中多次,杨某一直躲避执行,其家属态度还及其恶劣。法院以杨某涉嫌拒执犯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后,报请检察机关将杨某依法逮捕,该案被检察机关公诉至兰考县法院。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杨某构成拒执罪,判决被告杨某拘役四个月。判决生效后杨某及其家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杨某家属把钱给付了申请人张某,该案顺利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