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执行终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书。
2018年,张某喜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张某库借款160000元,双方约定月息1.5分,借期半年。到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张某喜却以自己手头紧,资金不足,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拖欠债务。二人就最终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发生冲突,最终张某库决定走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张某喜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库现金160000元;余下利息原告张某库自愿放弃。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张某喜仍不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多次敦促被告及时履行应尽义务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传到了法院办公场所,向其释明法律。张某喜表示数额较大,目前自己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清偿欠款。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认为张某喜所说属实,并将案件进展告知申请人张某库。申请人张某库主动表示自己与张某喜是本家,不愿意把对方逼到绝路,其愿意与张某喜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执行申请书。至此本案实际到位30000元,法院依法终结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