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法院执行法官张聪通过调解执结三起案件,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好评。
12月23日,临颍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中拍卖了被执行人贾某某的房产,贾某某前妻时某以房产属于其女儿为由提起执行异议。接到该执行异议申请后,执行法官张聪审查发现贾某某在本院共有执行案件三件,该房产如能顺利腾房交付,贾某某的三起执行案件均能执行完毕。
为了尽快解决案件,张聪便做起了时某与三位申请人的调解工作。他一边向时某阐明异议之诉办理周期较长且未必能胜诉,一边向三位申请人调解放弃部分债权。在他释法明理、多次做申请人和异议人的思想工作后,各方最终达成了初步协议。
后因与房屋买受人就腾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某要求继续提出异议,之前初步协议作废。张聪再一次邀请各方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考虑到立即腾房时某母女将无住所,张聪建议,时某母女继续住在该房屋中并支付未腾房期间的租金,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房屋得以顺利拍卖完毕,上述三件执行案件也成功执行完毕。
该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受到了各方的一致好评。